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若干思考*
软件正版化工作对象涉及国家政府机关及各类企业。企业包括央企、国企、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民营企业。实践工作中,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方式方法参照国家政府机关执行,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国家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方式方法。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1〕57号),标志着我国政府全面开启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过近20年的实践与探索,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截至2013年12月,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机关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1]软件正版化工作对软件产业驱动发挥了显著推动作用。2018年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突破110.48万件,同比增长48.2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达到6.31万亿元,同比增长14.2%。[2]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果
笔者长期参与软件正版化工作,包括相关政策措施的讨论与制定、软件正版化培训与督查等,较为熟悉软件正版化工作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我国软件正版化工作走过近20年的历程,已经探索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1.建立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
国务院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2012年1月,专门成立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有15个成员单位,基本纳入了与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从实践效果来看,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该工作机制保障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省(区、市)也相应地建立了省级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
2.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对本部门和本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之后,联席会议办公室相继印发了《办法》的实施意见及《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等,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软件资产台账等,软件正版化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常态化。
3.开展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
联席会议每年对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区、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自2016年开始,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全国省级机关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督查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各级机关单位持续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放松。
4.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培训
国家版权局通过开展评选中国版权金奖、知识产权宣传周、发布软件正版化公益海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软件版权。此外,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都对中央国家机关、地方政府机关进行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重要意义,解读软件正版化相关政策措施,介绍各地一些好的工作做法。
5.开展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工作
2016年、2017年先后在山西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3个省(区)的5个县开展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工作。[3]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通过集中大量使用以测试国产软件与应用软件的适用性。在试点期间,国产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厂商根据用户反馈意见,持续改进产品性能,软件产品功能得到进一步优化。测试表明,国产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能够满足办公需求。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推广国产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开拓了一条新路径。
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国务院对软件正版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经过多年来的宣传、教育,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公众的版权意识日益提高,权利人对软件正版化工作寄予更高的期待。同时,软件正版化工作也遇到一些新情况,面临一些新问题。
1.党中央更加重视网络信息安全
近年来,“棱镜门”、永恒之蓝勒索病毒、中兴事件为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敲响了警钟。为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2018年3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8年4月20—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4]由此可见,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不仅引起业界的普遍担忧,中央也非常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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