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定制软件私采微信信息,赔500万
长江日报4月25日讯? ?手机定制软件可进入员工微信系统,查看、收集聊天信息,进行远程遥控。4月2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获悉,该软件开发公司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被判停止不正当竞争,消除影响,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定制软件“侵入”微信后台
“定制手机自带软件,登录微信就可以使用‘微信风控系统'‘电话风控系统'查看员工同客户的聊天信息,并可使用‘批量添加好友'‘批量群发消息'‘一键朋友圈'等营销辅助功能,使商业宣传更精准、更便捷。”2018年,腾讯公司发现有控制软件“动”了微信系统后,通过代理人找到源头——被武汉某科技公司预先植入控制软件的定制商业手机。购买手机并取证后,腾讯公司发现该手机具有对“微信”软件进行信息收集、远程控制等操作功能。
一年后,腾讯公司向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起诉,请求判令武汉某科技公司停止侵权、在媒体和网络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万元。
开发公司声称不影响使用
腾讯公司诉称,涉案定制手机向微信软件的进程空间内注入控制模块,篡改和监听微信对应的函数、功能,包括发文本消息、语音视频消息、抢红包、朋友圈点赞、好友列表展示等。购买者购买到该款定制手机后,通过特定账号登录后台管理系统,可以抓取、保存和使用微信关系链、微信聊天记录,明显侵犯了腾讯公司的经营利益及广大微信用户隐私。
被告公司辩称,其开发的风控系统是一种技术创新成果,可以帮助企业监督员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风控系统只监控定制手机内部的运行,并不涉及微信服务器,也不影响非定制手机用户的微信功能使用。
该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及网络营销软件行为正当性认定、平台数据资源利用、用户隐私保护等互联网前沿热点问题,属于互联网领域的新类型案件,案件裁判对规范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引导企业创新创业行为具有很强的标杆意义。
法院判不正当竞争赔500万
经审理,法院认为,涉案风控系统以技术手段对“微信”软件功能和界面进行限制、修改,不仅妨碍、破坏了微信正常运行,而且通过监控、存储微信数据,降低了用户对微信安全性的信赖,特别是通过对微信软件发送远程控制指令,实现微信不具备也不允许的批量自动化营销操作,降低了用户对微信产品的体验感,属于以其他手段影响他人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第2款第4项,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武汉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信息社会时代,数据的经济价值越发凸显,已成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竞争资源。被告公司使用收集得到的微信数据,为特定人群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属于“食人而肥”的搭便车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与商业道德。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自由竞争和科技创新,但竞争自由和创新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为边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据了解,2020年,武汉两级法院审结了一批新类型、有影响的案件,其中1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技术类典型案件,1篇裁判文书获评第四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王田甜 赵千喜)
【编辑:丁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