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下线倒卖盗播软件牟利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曹星 新法制报记者胡文春报道:看到某盗播软件有利可图,新余男子王某某便在网上花钱取得代理权,并不断发展下线。日前,新余市渝水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某及其下线张某某、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盗播2531集(部)影视作品
“阿拉丁神盒”App是一款具有手机在线影视播放功能的应用软件。手机用户在付费获取该App会员后,即可在线观看侵权影视作品。
经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鉴定,该App可通过会员身份登录并点播视频,经对其中涉及腾讯视频、优酷视频、天天美剧、搜狐视频链接栏目的影视作品播放检测,共有1241集(部)的影视作品能正常播放观影。同时,经新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检测有1290集(部)的影视作品能正常播放。经函询,上述共计2531集(部)影视作品的传播均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
代理商及两名下线先后落网
2019年2月,被告人王某某通过互联网购买上述手机App的代理权。在同年3月至8月间,王某某不断发展下线代理,并收取代理费共计元,其中发放给下线代理提成元,实际获取非法所得元。被告人张某某和陈某某也分别通过发展下线和收取会员注册费的方式牟利。
2020年12月25日,被告人王某某在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此前,被告人陈某某和被告人张某某也分别被警方传唤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侵权影视作品2531集(部),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陈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