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检察院:“号贩子”用软件在北京多家热门
“统方”是对医生处方用药量统计数据的简称,是医院内部保密信息,医药代表常使用“统方”确定医生用药量。近年来,由于灰色需求巨大,部分犯罪分子直接打起了医院内网系统的主意,更为隐蔽的新型犯罪手段逐渐衍生而出。
在巫某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洪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巫某某即通过对某APP的解密,获取全世界多个监控摄像头的账户和密码,实时监控被入侵摄像头情况。他要求洪某某为其搭建“蓝眼睛”APP平台,并制作推广网页,经由境外服务器接入互联网。巫某某后通过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共获利人民币89万余元。
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使很多考试方式升级为“上机”操作,同样带来了作弊手段的更新换代。除了针孔摄像头加无线耳机等方式外,还出现了使用远程屏幕监控程序等手段,隐蔽性更强。
在刘某某等6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刘某某便要求孙某某为其制作某某医院挂号平台等软件,后利用上述软件长期大量抢占北京多家医院的热门挂号资源,并有偿向其他“号贩子”提供,违法所得30余万元。
此外,犯罪分子还瞄准了“远程偷窥”这一商机,入侵监控摄像头并搭建网络平台允许他人有偿观看,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利用软件抢占医院号源影响正常就医秩序、入侵摄像头并搭建网络“偷窥”平台、利用屏幕监控软件协助考生作弊……9月9日,朝阳检察院发布《网络检察白皮书》提到,互联网的出现为公民生活提供便利,带来社会进步的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新型网络犯罪。
如郭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郭某某通过技术手段事先接入某考场局域网,并指导作弊考生在考场电脑上安装自动运行的远程屏幕监控软件。软件安装成功后,电脑常规操作界面无任何异常,但郭某某却可以在考场外实现对电脑屏幕显示内容的实时监控,帮助考生作弊。
在刘某某、姜某某等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姜某某利用本市八家医院的信息系统漏洞,使用设备接入各医院内网端口,登录内网非法获取医生处方用药量的统计数据,后将这些数据“清洗”后提供给刘某某,刘某某再提供给医药代表从中牟利,违法所得共计200余万元。
朝阳检察院副检察长胡静介绍,随着医院开展网上预约挂号,“号贩子”也从以前的“拼体力”升级为“拼技术”。其行为,实质上就是通过抢号软件非法控制或破坏医院的挂号系统,造成对群众正常就医秩序的侵害。